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遴派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0月15日

條文關聯

  會員年資之評分,在最近十年無逾期繳交會費、工程費或水利小組經費
  紀錄者,每年以二分計算;未滿一年部分,按月核計;未滿一月部分,
  不予計分。
  前項年資以所登記候派之農田水利會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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