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8月06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依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得為券源之證券
  欲為同規則第四十六條所列用途時,除證券交易所或法令另有規定外,
  須撥入證券借貸專戶後,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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