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溢流井之設置依左列規定: 一、須考慮污水截流管之配置及放流水域之特性選定位置。 二、其設計溢流量等於該放流點處之計畫下水量減去污水截流管之設計 流量。 三、污水截流管之設計流量應能承受水體或水區水質條件,一般為計畫 最大污水量之二倍三倍。 四、雨水溢流管須設置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