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0年3月15日

條文關聯

  市場貨款以收取現金為原則,如承銷人使用票據,應以當日本人存戶及
  頭為限,在未兌現前,應仍視為未收之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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