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

條文關聯

免稅商店之保稅貨物,應存儲於專供存儲其免稅商店銷售貨物之同一法人
自用保稅倉庫,其設立、管理及貨物進出應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之
規定辦理。
免稅商店之保稅貨物,如需維修、退貨、轉售及退運出口等,應移運至其
自用保稅倉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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