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14日

條文關聯

呼氣酒精測試器新品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一萬一千五百元,舊品檢定費每具
新臺幣八千二百元;呼氣酒精分析儀新品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一萬二千七百
元,舊品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一萬一千二百元。
前項呼氣酒精測試器及呼氣酒精分析儀新品、舊品檢定費之規定,自中華
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檢查技術規範第三版申請舊品檢定,舊品檢定費每具新臺幣九千四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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