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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七條
醫事人員發現感染者之屍體,應於一週內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地方主管 機關接獲通報時,應立即指定醫療機構依防疫需要及家屬意見進行適當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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