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

條文關聯

工務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房屋建築工程規劃、修繕維護、景觀設計及管理。
二、各項水電空調消防設備工程規劃、管理及操作維修工作事項。
三、醫療儀器設備之審核與安裝、維修及醫療氣體工程規劃施工。
四、醫療衛生設備修護保養與廢污水管理、操作及改善。
五、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立法理由〕
明定工務室掌理事項,以明工作執掌及權責。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