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10日

條文關聯

進行辯論時,代表人如有超過時間或違反辯論規則時,主持人應立即制止
,並不予播出。
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項至第三項、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於辯論會
準用之。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修正條文內容條號並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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