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88年2月23日

條文關聯

營業計畫書主要內容:
一、銀行適用:
    (一)業務範圍。
    (二)業務之原則及方針。
    (三)場所設施。
    (四)內部組織分工。
    (五)人員招募培訓。
    (六)業務發展計畫。
    (七)未來三年度財務預測。
二、保險公司適用:保險公司應記載前揭第一目至第七目規定事項,並應
    記載未來三年度再保險政策。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