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

條文關聯

各庭庭長相互間行政事務之劃分與處理,由年終會議或院長徵詢有關庭長
意見後決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