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防救天然災害及善後處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2月15日

條文關聯

  市災害防救(處理)中心捷運工程維護組任務如左:
  一、營運通車前捷運工地工程災害緊急搶修事項。
  二、其他有關業務權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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