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09日

條文關聯

  經交通管理機關逕行註銷車籍之交通工具,於繳清稅款及罰鍰後,准予
  申報停止使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