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25日

條文關聯

  使用 CBR法及 R值法設計柔性路面之交通量分類:
  交通量分類,規定如下:
  一、輕級交通:設計交通當量( DTN)小於一0。
  二、中級交通:設計交通當量( DTN)在一0-一00者。
  三、重級交通:設計交通當量( DTN)在一00或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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