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

條文關聯

「禁行機車」標字,用以告示本車道禁止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通行。
繪設於路段起點。路段過長時,得於路段中加繪之。
本標字為黃色變體字。圖例如下: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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