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平均地權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

條文關聯

地價稅採累進稅率,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七公畝之平均地價,為
累進起點地價。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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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採累進稅率,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七公畝之平均地價,為
累進起點地價。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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