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條文關聯

專業技術人員向內政部申領登記證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建築師、土木、結構工程技師證書;或前二條規定之技術士證及講習
    結業證書。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曾參加由內政部舉辦
之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講習,並測驗合格經檢附講習結業證書者,
得免檢附前項第二款規定之技術士證及講習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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