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

條文關聯

雇主依經營發展及穩定留任之需要,得自行或委託辦理所僱用之中高齡者
及高齡者在職訓練,或指派其參加相關職業訓練。
雇主依前項規定辦理在職訓練,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訓練費用補助,並提供
訓練輔導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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