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
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
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道路設有劃
分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劃分島之兩側,與劃分
島間隔至少十公分。
本標線應於慢車道由左至右併排繪設機車圖案及自行車圖案,每過交岔路
口入口處標繪之,路段中每超過五百公尺得加繪一組。慢車道寬度不足二
公尺時,機車圖案及自行車圖案得採縮小型繪設。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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