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阿里山森林鐵路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6年4月14日

條文關聯

  正線未設標誌或標誌損壞及因其他事由暫將標誌取下之轉轍器,轉轍人
  員應確認列車進入無礙後,晝間應對到達列車顯示手作平安號誌,夜間
  並應先對站長顯示白色燈光後再向列車顯示手作平安號誌,設有標誌時
  於夜間向站長顯示白色燈光後,再向列車顯示白色燈光。
  列車出發時,照前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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