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自行車穿越道線,用以指示自行車於交岔路口或路段中穿越道路的行駛範
圍;其線型為白色實線,線寬為十公分,二條白色實線的間隔至少一點二
公尺。穿越道線的入口及出口處應分別繪設自行車圖案,必要時,得增加
組數及指向線。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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