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

條文關聯

路口行車導引線,用以導引車輛行經路口之直行、轉彎的界限,依實際需
要劃設之。
本標線為白虛線,線寬十公分,線段與間距均為五十公分。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下: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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