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11月05日

條文關聯

  移用已掛失作廢之使用牌照,依本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處罰。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