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9日

條文關聯

起造人為其限建範圍內之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時,除應依建築法規定檢附
相關文件外,並應檢附前條第二項規定之最終會勘紀錄。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