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郵政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中華郵政公司非依法規,不得拒絕遞送第五條之一第二項各款之文件或物
品。但禁寄物品或郵件規格不符中華郵政公司公告者,不在此限。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