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或直轄市、縣(市)農會經主管機關公告停止辦理本保險業務時, 其保險專戶(帳)各種準備金應依公告所定期限轉入主管機關指定之專戶 或基金。
配合本保險已改為基層及直轄市、縣(市)農會二級制之運作方式,爰酌 修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