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列承銷案件,得以全數詢價圈購或部分詢價圈購部分公開申購配售方式 辦理: 一、非屬第十八條所定之現金增資案件。 二、募集公司債。 三、募集臺灣存託憑證。 四、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辦理之公開招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