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人罹患疾病或遭遇傷害,經醫治終止後,確屬成為殘廢者,得依照 殘廢給付標準之規定請領殘廢互助補助費。 殘廢時間依下列規定審定: 一、傷口癒合或石膏繃帶打開後,認定本症狀已終止時。 二、如在傷口癒合或石膏繃帶打開或病狀終止後,經相當時日,始能確 定成殘時,以確定日期為準。 三、同一傷病病患已終止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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