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

條文關聯

地下建築物設置於地盤面上之進、排風口、樓梯間出入口等類似設施,設
置於人行道上時,該人行道應保持三公尺以上之淨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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