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號誌係一由電力運轉之交通管制設施,以紅、黃、綠三色燈號或輔以音響
,指示車輛及行人停止、注意與行進,設於交岔路口或其他必要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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