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內政部部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三人,由教育部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及行政院衛生署副首長兼任,委員十五至十九 人,由內政部部長遴請有關機關高級人員、學者專家擔任,其中二人得 為聘任,任期均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