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8月27日

條文關聯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內政部部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三人,由教育部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及行政院衛生署副首長兼任,委員十五至十九
  人,由內政部部長遴請有關機關高級人員、學者專家擔任,其中二人得
  為聘任,任期均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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