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4月25日

條文關聯

  營繕工程承攬契約(以下簡稱契約)應記載事項之實施,依本法第二十
  七條第一項之內容,除第四條規定外,依當事人之約定;當事人未約定
  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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