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1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以本部為主管機關,下設溫泉事業發展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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