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用戶配電場所,指基於用電需要,由用戶於建築基地或建築物
內設置適當之空間,供作輸配電業裝設相關供電設備之場所。
〔立法理由〕
明定用戶配電場所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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