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台灣電力公司營業規章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

條文關聯

設置自用發電設備者,應依經濟部所訂「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向主管
機關申請登記。倘其電源線路之設置跨越其自有地區之外,侵及本公司權
益時,本公司得報請主管機關予以取締。但經本公司同意並經主管機關核
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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