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產商品分等檢驗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7月17日

條文關聯

  實施分等檢驗之國產商品品目,由經濟部公告之。
  經依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認可登錄或經核准使用正字標記之產品,得
  視同分等檢驗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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