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法規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會法規審議委員會之職掌如左:
  一、本會及所屬機構行政法規之審議事項。
  二、本會及所屬機構行政法規之綜合整理事項。
  三、法規適用疑義之解釋事項。
  四、法規之編纂事項。
  五、其他與法規審議之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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