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造幣廠(以下簡稱本廠)直隸中央銀行,經營流通硬幣及紀念幣之鑄
造、銷燬、回籠硬幣處理及承接印信、勳獎章鑄製等業務。
本廠得依業務及市場需求,兼營紀念章、牌及其他各種金屬鑄品業務,但
不得妨礙前項業務。
〔立法理由〕 按中央造幣廠經營回籠硬幣之實際業務範圍,依據「中央銀行委託中央造
幣廠處理回籠硬幣作業要點」及「中央造幣廠處理回籠硬幣作業規範」,
係包含運送、保管、分類、整理及不適流通硬幣之銷燬等各項作業程序。
茲為契合實際業務情形,並使文義更為周延,爰將第一項之「整理」修正
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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