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營事業中長期外債申報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民營事業中長期外債,係指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登記之
  民營事業,其還款期限超過一年之左列各款外幣債務:
  一、國外金融機構(包括中華民國境內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借款。
  二、國外供應商提供分期付款進口之融資。
  三、國外母公司之貸款。
  四、海外公司債。
  五、其他外幣債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