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76
人,瀏覽人次:
91548903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期間異動批註條款(微型電動二輪車適用)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
條文關聯
第二條(保險期間之起算)
前條所稱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於投保本保險後,本保險契約之保險期間係自 該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領用牌照日」起算。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