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條文關聯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
分下列各等類:
一、三等考試:外交領事人員。
二、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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