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暨國家安全局現職文職人員任用資格考試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4月14日

條文關聯

  國家安全會議暨國家安全局編制內應具任用資格之現職文職人員,分別
  於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及國家安全局組織法施行前進用,且未具法定任
  用資格者,得參加依本辦法舉行之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