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人事管理人員會報辦法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5月11日

條文關聯

  全國人事會報:每年舉行一次,由銓敘部主持,出席人員銓敘部指定之
  。
  中央各機關人事會報:每年舉行一次,由各該中央最高人事機關(構)
  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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