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舉辦下水道工程使用土地支付償金或補償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9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雨水下水道部分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污
水下水道部分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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