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區健康服務中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5日

條文關聯

各區健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健康服務中心)隸屬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以
下簡稱衛生局),辦理各該行政區有關健康保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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