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7日

條文關聯

  本小組職掌如下:
  一、關於本所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及協議事項。
  二、關於超額賠償事件之轉議事項。
  三、關於求償事件之處理事項。
  四、其他有關國家賠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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