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停車場收取之停車費如附表,並得由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交通局(以下簡稱本局)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擇定收費種類、 收費方式、收費時間、設置地點、停車種類、繳費期限,分別規定公告 之。 前項停車費得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累進、折扣或差別收費方式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