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公有停車場收取之停車費如附表,並得由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交通局(以下簡稱本局)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擇定收費種類、
  收費方式、收費時間、設置地點、停車種類、繳費期限,分別規定公告
  之。
  前項停車費得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累進、折扣或差別收費方式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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