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37
人,瀏覽人次:
91442032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基隆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87年10月1日
條文關聯
第二條
停車場之管理機關: 一、路外停車場為本府工務局主管,並得依停車場之性質,另行指定管 理單位,路邊停車場為基隆市警察局主管。 二、國民住宅社區附設停車場,另依該停車場有關規定管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