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8月19日

條文關聯

  申請獎學金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本縣設有戶籍者。
  二、現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就學之學生(不
      含夜校、補校、研究所)。
  三、學業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
  高中(職)一年級學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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