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條文關聯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以下簡稱本所)置所長一人,由本府衛生局
局長兼任,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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